北京银行个人人民币有价单证质押贷款是指北京银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以本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人民币有价单证作质押的人民币贷款。那么,北京银行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有哪些呢?需要哪些申请资料呢?贷款金额多少钱呢?小编咨询了北京银行客服,并将咨询到内容进行了整理,详情如下。
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贷款对象
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
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
2、信用良好,无未结清的不良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提供符合本行要求的有价单证作为贷款的质押担保;
4、本行(北京银行)要求的其他合理条件。
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申请资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或个人保险单质押借款申请书;
2、借款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质物的权属证明(包括存单、国债、借记卡、寿险保单等);
4、以寿险保单质押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最后一次保险缴费凭证;用于质押的寿险保单的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被保险人和保单受益人同意以保单质押的书面声明(须签署《个人保险单质押贷款业务须知及声明》);对于被保险人、受益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要求其监护人执行相应权利,但需要相应审核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必要时需要办理公证;对于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单,必须由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确定唯一受益人;对于有多名受益人的保险单,必须由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将多名受益人变更为唯一受益人;
5、借款人与出质人不是同一人的,需出具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且出质人应为中国籍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本行(北京银行)合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贷款利率
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贷款利率下限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期限档次基准贷款利率的0.9倍,具体情况以贷款行审批为准。
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贷款金额
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贷款金额以储蓄国债(电子式)质押的,贷款金额起点为人民币5000元(含),以其他人民币有价单证质押的,贷款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00元(含);质押率不得超过质物面值(以寿险保单质押的为保单现金价值)的90%。
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
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最长不得超过质物到期日(设定自动转存的除外),若用多种期限有价单证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其中,以储蓄国债(电子式)质押的,贷款期限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贷款到期日还须晚于该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允许提前兑付日;以寿险保单质押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且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应至少比该保险单项下的保险届满或首次发生领取之日提前三个月。
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贷款展期
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贷款展期需提前1个月向本行(北京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经总行有权审贷机构或授权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展期手续;贷款展期按照《贷款通则》有关规定执行。
可质押的有价单证种类
可质押的有价单证种类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本行(北京银行)人民币定期存款;本行(北京银行)销售的1999年(含)以后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本行(北京银行)代销的借款人本人名下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已与本行(北京银行)签署合作协议的保险公司出具的以借款人本人为投保人的寿险保单以及其他本行(北京银行)认可的人民币有价单证。(凡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挂失或被依法冻结、止付的有价单证不得作为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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