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居家,还是工商业的运营,都需要用到水,离不开水,很难想象没有水会是怎样,那么珠海水费多少钱一吨?珠海水费收费标准如何?下面每日财经小编从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珠海水价的行情,详细的收费价格表请看下文。
按照珠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珠价〔2013〕84号),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范围为珠海水控集团供水服务区域内贸易结算的客户(不含东区海岛)。
珠海自来水价目表
用水类别 | 水价(元/立方米) | ||
居民生活用水 | 阶梯水价
(每月每户) |
2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 | 1.74 |
21-30立方米部分 | 2.61 | ||
31立方米及以上部分 | 3.48 | ||
合表用户 | 1.94 |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2.43 | ||
特种用水 | 6.50 |
用水类别说明
1、水价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居家生活和集体宿舍用水,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计收水费的特定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是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各种用水,包括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等用水;特种用水是指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洗浴、纤体中心、水疗、沐足、美容和外轮、洗车的用水。
2、实行阶梯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可根据用水地址和对应的户口簿、居住证向珠海水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用水人口,每增加1人,可在各级水量上限基础上相应增加5立方米。
3、未实行抄表到户的住宅小区(村)居民生活用水不实行阶梯水价,由供水企业实行趸售价格,趸售价格按不同类别用水价格扣减10%。
4、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以及集体宿舍、城乡居民自建单栋多、高层房屋生活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价格。
代收费用价格
主城区:
一、污水处理费(执行《珠发改价【2016】91号》文)
1、居民生活用水:0.9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1.40元/立方米
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征收标准。
二、垃圾处理费(执行《珠价【1997】21号》文)
城镇居民、暂住人员:家庭住户每户每月8.00元;集体、单身宿舍每人每月3.00元
市区内农户、渔民:家庭住户每户每月5.00元;集体、单身宿舍每人每月2.00元。
斗门区:
一、污水处理费(执行《斗发统价格【2017】1号》文)
1、居民生活用水:0.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立方米
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征收标准
二、垃圾处理费
1、居民住户:8.5元/月.户;
2、行政事业、工业企业单位:2.5元/月.人;
3、单位:2.5元/月.人;
4、饮食行业:50–150元/月.间;
5、商业(含个体):35元/月.间;
6、特殊行业:50元/月.间;
7、设置垃圾桶:10元/次.斗;
8、设置垃圾斗:150元/次.斗;
9、经营盒仔饭摊档:5元/平方米.天;
10、城内摆卖摊档:1元/平方米.天。
依据:斗府[1998]81号文斗价费字【2001】1号文1999年1月1日起。
高栏港区:
一、平沙镇污水处理费(执行《珠港统发【2016】117号》、《财税【2014】151号》文)
1、居民生活用水:0.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立方米
二、南水镇污水处理费(执行《珠港区函【2009】200号》文)
1、居民生活用水:0.81元/立方米
2、工商服务业用水:0.90元/立方米
3、行政事业用水:0.95元/立方米
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征收标准
金湾区:
一、红旗镇污水处理费(执行《珠金发改统价格【2017】1号》文)
1、居民生活用水:0.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立方米
二、三灶镇污水处理费(执行《珠金价【2009】10号》文)
1、居民生活用水:0.81元/立方米
2、工商服务业用水:0.90元/立方米
3、行政事业用水:0.95元/立方米
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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